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00吨/年聚氯乙烯树脂副产1.1—二氯乙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厂区建设一套精馏三塔和二氯乙烷储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进一步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00吨/年聚氯乙烯树脂副产1.1—二氯乙烷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氯碱化工区中泰化学工业园区VCM3#精馏装置的西侧,VCM压缩装置的北侧。
建设内容:建设一套精馏三塔和二氯乙烷储罐。
生产规模:综合利用2000t/a的氯乙烯高沸物生产副产1.1—二氯乙烷项目
产品方案及规模:本项目产品为827t/a的氯乙烯(99%的vcm)和1193t/a的二氯乙烷(80%)。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泵均布置在泵房内,通过预测本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泵设置在泵房,泵房的门窗采用隔声窗,门采用钢板复合门,对各类泵作减振基础,较大声源均用分离基座和橡胶垫层片进行减振降噪。
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与保养,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如限速在30Km/h以内,厂区内限制鸣笛;应合理设置厂区进出通道,降低车辆拥挤程度;保证厂区内道路平整、丰富四周厂界、道路绿化带,避免车辆在行驶中产生意外噪声。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产业政策,将使PVC产业的化工废弃物进行深度提纯加工,对实现PVC行业生产的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节约,从而带动化工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本项目用地与园区用地性质相符,工程污染治理措施可靠有效,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本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周围地区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3、本项目的建设对你的正常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
4、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5、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
6、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7、对本项目建设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8、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的?认为应采取什么措施减少或避免您所关心的环境问题;
六、征求公众意见时间及形式
在项目厂址周围区域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其他公众可以查阅网站公示和环评报告简本,公众可以电话、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情况、提交文字意见。
第二次公示期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华媛
电 话:13899934070
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六年九月